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开展职业技能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学员权益保护工作,重点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技能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日常监管,落实职业技能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要求和规范。受理学员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核查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问题,整治违法行为。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依据,以技能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审为抓手,深入开展技能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引导县(市、区)人社部门压实日常监管责任,紧盯虚假宣传、不履行约定承诺、超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未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等危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着力规范技能类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和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技能类职业技能培训合法、合规、有序发展。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力量,在提升个人技能和就业能力方面发挥了非消极作用。然而,由于一些机构存在不规范操作、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向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服务的品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宣传的同时,指导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点掌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通过引导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法合规办学,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权益。结合民办培训机构年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时机,向相关机构宣讲依法办学、规范培训行为、强化教学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信用制度作用等详细的细节内容,讲清违规办学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危害,指导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合同纠纷,掌握其承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督促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在逐步扩大,但培训质量却存在很明显差异。部分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不高,课程设置不合理,师资力量薄弱,导致学员没办法真正掌握所需技能。消费者与培训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依然存在。目前,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尚未建立起统一的标准,包括课程设置、师资要求、教学质量等方面。这使得各机构之间的教学质量存在比较大差异,也使得消费者难以做出判断。部分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等问题,导致消费的人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容易受到误导。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压力的增大,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部分机构为了争夺市场占有率,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年度工作规划将全方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通过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前部署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类民办培训机构年审工作,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实地查验,重点检查职业技能类民办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办学、履行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承诺、按规定要求开展培训行为、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培训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情况,并主动将年检的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深入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积极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线索,严格落实对涉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检查认定、严肃处理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情况和处罚、处理结果档案,依法依规公开执法监督结果,并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平台。